[吉安晨报]我市叫停高温天气户外作业
我市叫停高温天气户外作业
本报讯(见习记者周玉莲)入夏以来,持续的高温天气让户外工作人员备受煎熬。
气象台发布的35℃以上的天气即为高温天气,根据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 采取轮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不含40℃),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2-15时应该暂停户外露天工作;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该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今年入夏尤其是进入高温天气阶段以来,我市响应国家防暑降温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积极落实防暑降温相关工作,并且做好了户外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防暑准备。市建筑工程监督站林站长告诉记者,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天气资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高温户外作业工作,达到了高温日,会合理安排工人的工作时间,比如当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时,工人在11-16时这个时间段是休息的,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了40℃,就会停止工人的户外露天作业。“平时,我们也会给户外建筑施工人员送去一些茶水。”林站长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