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为“拐的”重新办理编号登记
吉安县为“拐的”重新办理编号登记
本网讯(杜文静、记者白灵)6月20日,记者从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该县将对全县“拐的”进行重新编号登记。
根据安排,该县城区内(含敦厚、横江、凤凰、永和等乡镇)所有“拐的”将于6月28日至7月18日期间,携带车主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交警大队重新进行编号登记,且下岗、低保、残疾人员还需提供下岗、低保和残疾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事宜必须由车主本人亲自办理,登记前需清洗、整修车辆,拓印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缴纳“交强险”。若逾期仍未办理登记,将依法严处。
此外,每位“拐的”车主在办理编号登记的同时还需签订《县内“拐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其内容主要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准涂改、遮挡车辆编号;不准在车上张贴商业性广告;严禁在公交候车亭、十字路口和禁停区域乱停乱放,严禁“闯红灯”,违者将摄像或拍照并上网处理;严禁超速、超员、不按道行驶,违者将一律扣押车辆并按规定处罚;严禁“拐的”接送学生,违者将从重处罚;登记后凡须转让的,需到吉安县交警大队城关中队办理过户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