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备彩礼盗取未婚妻存款一男子结婚前干下荒唐事
为备齐彩礼 盗取未婚妻存款
吉安一男子结婚前夕干下荒唐事
本报吉安讯 彭春文、记者王文报道:12日,吉安市吉州区市民胡某在男友肖某的陪同下,来到吉州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值班室报案称,其农商银行储蓄卡里的2700元钱被盗。
据悉,胡某下个月就要和男友肖某结婚。10日,胡某想从储蓄卡里取点钱用,却发现里面只剩下34元,其余2700元不翼而飞。惊诧之余,胡某想到了报案。胡某将此事与男友肖某商量后,男友表示要去报案并主动陪同胡某来到公安局。
吉州警方通过调取胡某银行卡取钱详单和视频录像,发现取款人疑似肖某。13日,胡某和肖某再次来到刑警大队时,侦查员和肖某单独进行交谈。民警在法、情、理三方面反复对肖某进行教育后,肖某终于低下头,承认了取走未婚妻2700元的事实。
原来,胡某在两人谈婚论嫁时曾说,要肖某靠自己的能力买下两人结婚时的“三金”(即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镯)当作结婚彩礼。肖某一直将此话记在心上,但是,婚期临近,收入不高的肖某对未婚妻的这个要求伤透脑筋。在肖某父母帮衬下,还差2000余元。这时,肖某想到女友曾给过他一张储蓄卡,要他帮忙取200元钱。肖某记得卡里有2000余元,正好补这个缺。
5月12日,胡某再次将储蓄卡交给肖某,要他帮忙取钱购物。肖某偷偷记下该卡密码,并将卡留在身上未归还胡某。5月14日,肖某持胡某的卡到农商银行,盗取了卡内的2700元钱。
6月初,女友发现卡里的钱不见了,肖某怕失面子,硬扛着说自己不知情更未取钱,甚至还陪同女友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民警批评教育,肖某为自己的荒唐举动向未婚妻道歉,并承诺以后有事会跟胡某商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