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银行卡失磁无效吉安县一男子怒砸ATM机获刑
因银行卡失磁无效 一男子怒砸ATM机获刑
本报讯刘玉梅、尹卓红报道:近日,经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四个月。2011年9月11日,王某因银行卡失磁,无法在ATM机上取出现金,遂用随身携带的铁棍砸毁两台ATM机,造成财物毁坏。
2011年9月11日20时许,被告人王某 携带一根铁棍想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去吉安市区。王某来到吉安县桐坪镇农业银行的ATM取款机前,在取款机上执行取款操作,但是取不出钱,王某一气之下便用携带的铁棍将取款机的屏幕砸烂。
之后,王某来到该县桐坪信用社的自动取款机前,见仍取不出钱便用铁棍将信用社的自动取款机砸烂,后搭乘出租车 到吉安市区,次日逃往广东。
经鉴定,王某毁坏的两台自动取款机总价值5590元。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时,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