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男子私自下水塘洗澡溺水身亡家属获赔12.5万
私自下水塘洗澡溺水身亡
本报讯蒋建平、陈小云、肖子杏报道:近日,吉安县劳动监察局成功调解一起意外死亡事故补偿案,死者家属获得12.5万元的补偿金。
据了解,现年25岁的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廖家村民黄祥珍,于今年3月9日入职中铁二十五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衡茶吉铁路项目部吉安县永阳标段工地,从事房屋工程架子队杂工工作。5月4日18时许,下班回驻地后的黄祥珍,在距驻地100米外的水塘洗澡,不幸溺水身亡。
远在湖南郴州的黄祥珍亲属黄夏珍等人,得知消息后赶到事故现场。随后,他们向吉安县公安局永阳派出所报案,同时找到了吉安县劳动监察局,要求认定劳动关系和工伤赔付。吉安县劳动监察局立即成立了以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家属安抚工作组。考虑到死者是在工作时间以外,且不是在单位提供的浴池内洗澡死亡,加之天气炎热、尸体变味,死者家属情绪激动等因素,该局工作组人员一方面向市局报告,另一方面会同吉安县公安局永阳派出所民警做好家属思想工作,将尸体运往吉安县殡仪馆。
事后,吉安县劳动监察局召集相关当事人,在吉安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就善后事宜进行调解。通过工作人员8天的努力调解,最后,中铁二十五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衡茶吉铁路项目部吉安县永阳标段工地相关负责人与死者家属签订了补偿协议,事情得以解决,死者才入土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