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禁借考察学习公款旅游 举报电话:8222411
我市严禁借考察学习公款旅游
吉安讯(曹蕾、赖仲仁)为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杜绝奢侈浪费,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加强廉政建设,近日,市廉政办、市政府纠风办联合下发通知,强调“五个严禁”纪律要求,坚决制止借各种名义变相公款旅游行为。
“五个严禁”即严禁借庆祝节日之名用公款外出旅游。各地各部门不得借庆祝“七一”、“十一”等节日名义,组织干部职工和下级部门人员用公款外出旅游。违反规定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同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严禁借出差、开会等名义用公款旅游。出差、开会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不允许离开工作地区用公款到旅游区、名胜区游览。对违反纪律的要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超支费用不予报销;严禁以参观、考察、学习为名用公款旅游。严格控制外出参观考察学习,严禁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用公款旅游。单位组织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应明确目的,控制人数,严格规定时间、往返路线和经费数额,并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不按规定办事,绕道或中途滞留用公款旅游的,按违纪处理,费用不予报销;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旅游。不准借招商引资之名公款旅游或报销各种不正当开支。不准安排无明确目的和对象的招商引资考察活动;严禁市直单位违规组织县(市、区)直单位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安排外出考察学习必须有实质性的目的和工作任务。凡组织两个以上县(市、区)直部门领导外出的,必须报市廉政办批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组织者的责任。
为拓宽监督渠道,市廉政办特开设举报电话(8222411),受理广大党员群众对相关问题的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