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普通盐要搭售高品质盐?市盐务局:不会强行要求
卖普通盐要搭售一箱高品质盐?
市盐务局 :不会强行要求
本报讯记者周朝霞报道:昨日,有不少食盐经销商拨打本报新闻热线15207961110,反映有盐业部门工作人员上门通知,以后卖一箱普通食盐要搭售一箱别的盐,如果不搭售,就不发盐,还要收掉零售许可证。
在吉州区北门街经营一家小型超市的王女士告诉记者,4日下午有盐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通知以后如果销售1.3元一包的普通食盐,必须按1:1的比例搭售2元一包的另一种盐,否则不发盐,还要收掉零售许可证。
吉州区石阳路一经营杂货的周女士也告诉记者,有盐业公司工作人员上门通知,以后销售普通食盐,要搭售另一种比 较贵的盐。周女士说:“贵的盐肯定不好卖,但不进货的话,听工作人员的意思是连普通盐也不让卖了。”记者昨日联系了市盐务局专营部部长宋剑兵。他对记者说,4日下午确实有客户经理前往中心城区食盐经销商处,发放关于重新核发《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公告,并告知全省盐业集团销售的一个模式。他说,今年以来,省盐业集团公司根据市场多元化的实际情况,经物价部门审批同意,导入了各类多品种食盐产品,此举是对目前普通食盐市场的积极补充,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作为食盐零售的经营者,要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服务,肩负着让消费者对上市的盐产品有知情的权利。 任何环节的经营者都有通过铺货上架广而告之的责任。
记者询问“经营者都有通过铺货上架广而告之的责任”是否就是说一定要进普通食盐之外的盐产品?宋剑兵说,不会强行,现在只是对客户走访告知。记者再就食盐经销商所关心的重新核发《食盐零售许可证》问题进行咨询,宋剑兵答复只要符合申请办理《食盐零售许可证》的7个条件,与售不售普通食盐之外的盐产品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