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协会管出大效益—永丰小水利管理体制改革记事
小协会管出大效益
——永丰小水利管理体制改革记事
□谭志刚、刘浩军、朱国赋
5月29日,笔者来到永丰县坑田镇洲上村郭坑水库灌区,感受到一幅和谐润泽的生产图:农民正在田里忙碌,末级渠系纵横田间,渠水欢快地流入田里,阵阵微风拂来夹带着沁人心脾的泥土气息……
“有了用水户协会的管理,我们再也不用担心发生争水抢水这些水事纠纷了。而且啊,虽然近几年旱涝交替,但不再旱涝交困。村里每年粮食生产都实现了丰产丰收呢!”正在田里劳动的农民刘绍平高兴地对笔者说。
过去,由于历史及机制、体制的原因,永丰县有些水利工程特别是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归属不清、管理职责不明,重建轻管现象普遍存在,使水利工程抗灾能力 降低,工程效益不能正常发挥。群众争水抢水事件的发生还影响了社会稳定。
小型水利工程虽然规模小,但数量多、分布广,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息息相关。为让这些直接关系民生的小型水利工程更好发挥效益,近年来,永丰县不断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着力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经费保障、长效运行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创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管理,是该县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该县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机制,在改造后的灌区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使过去工程建后管理责任难落实的问题迎刃而解。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负责人,通过村民大会投票选举产生, 使当选者能够真正代表农民用水户的利益。用水户协会负责人必须接受工程管理专业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确定水价,明确用水户的责任和义务。农民用水协会使群众把工程管理变为自己的自觉要求,确保了工程建后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到位。目前,该县在全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所在乡镇建立了49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县级财政安排资金对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予以支持,按每亩水费提高4元的标准,所筹资金全部用作农民用水户协会办公经费和维修养护开支。
该县还把工程建后管理长期纳入村组工作目标考核,对工程建管成效进行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杜绝重建轻管甚至边建边毁现象的发生,确保工程做到建成一处,管好一处,长期发挥效益一处。为此,县里硬性规定,申报农田水利项目的村组,必须在立项前签订承诺书,确保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对制定了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工程管理规章制度,能及时维修养护,正常运行发挥工程效益的用水户协会,给予奖励,并优先安排水利投资项目。
小协会真正管出了大效益。目前,永丰各处灌区灌溉供水保证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共完成中小型灌区末级渠系配套改造217处,解决了当地长期困扰农业生产的用水矛盾。全县每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由原先的23.38万吨提高到现在的26.12万吨,提高11.74%,农作物新增产值57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