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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住房公积金可否取现还贷?

热度94票  浏览1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2年5月30日 08:10

网友:住房公积金可否取现还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年可实现按年转账

本网讯(记者白灵)5月29日,网友“疑惑”在本网《市民热线》板块留言称,据他了解,我省新余市等地实行了住房公积金按年转账制度,购房者可每年提取一定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房贷,减轻了负担。他想了解一下我市是否也实行了这种转账制度,以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及标准。

对此,记者立即联系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该中心秘书科科长罗乐明表示,住房公积金按年转账制度即是市民购房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按照一定标准,每年划拨到个人账户中,用于还房屋贷款。如实行,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可减轻还房贷者的负担。但由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公条件有限,未能设立机房,计算机软件没有升级等,住房公积金按年转账制度还未在我市实行。他们目前正在做前期的准备工作,争取今年可实行此项制度。

罗科长还表示,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采取“贷款不取”的方式,如需还款金额低于或等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时,市民可通过借款等方式筹资,现行还清购房贷款,随后凭银行结算单到有关部门一次性领取住房公积金,以减轻自身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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