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今起可按需申领护照 简化了办证程序
市民今起可按需申领护照
本报讯(记者蒋阿平、见习记者谢琛)5月14日,记者获悉,经公安部、省公安厅批复,从5月15日起,我市13个县(市、区)的公民(除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仍需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外),只要不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准出境的情形,可以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护照。
按需申领护照,取消了以前需要提供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的规定,大大简化了办证程序,彻底改变了以前“按条件申领护照”的审批模式,从根本上消除了申请手续繁琐、审批部门过多等问题,是我市公安行政审批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
除法定不准出境的人员不予批准出境,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单位或上级相关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外,其他居民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不再需要提交所在单位或派出所意见,只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和相关事由的材料即可。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沿用原来的有关规定。
根据按需申领护照的程序规定,市中心城区公民办理护照,可在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或根据户口所在地选择吉州公安分局或青原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进行办理。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各县(市)公民申请出国出境,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