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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实施意见

热度79票  浏览1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2年5月11日 15:08

我市出台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实施意见

本报讯(记者曹素萍)为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我市出台《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提高全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预警信息发布能力、预警信息的传播及应对工作作出详细部署。

《意见》要求,在加强监测预报能力建设方面,我市将积极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防御工程建设,实现对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的全天候、高时空、高精度连续监测。加密中小河流、山洪地质灾害多发区等区域的自动气象观测站建设。完善精细化天气预报系统建设,提高天气预报精度,进一步提高城市、乡村、江河流域、水库库区等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特别是针对突发暴雨、强对流天气等强化实况监测和预警,对灾害发生的时间、强度、变化趋势以及影响区域等进行科学研判,提高预报精细化水平。

在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方面,《意见》规定,在接到气象部门发布气象预警信息的通报后,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应及时插播,实时播报。电视台插播时,应在屏幕上显示相应等级的预警信号图标。通讯运营企业要根据应急需求,及时对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按照政府及其授权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灾害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免费全网发布。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政府要把气象灾害科普工作纳入当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通过气象科普基地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和防范避险知识。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培训,面向社区、乡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加强对中小学生、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等人群的防灾避险知识普及,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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