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出台灾害补助标准 | 大冲乡发放救灾物资
吉安县出台灾害补助标准
本报讯(记者白灵)5月4日,记者从吉安县大冲乡获悉,日前灾害补助政策已经出台,灾民最高补助可达3.5万元。
据了解,吉安县出台的灾害补助政策规定,对已经转移居住和生活的灾民,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补助30天;因灾害倒塌且长期有人居住的正房,按规划重建的补助标准为每栋3万元(其中民政补助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万元);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的,每栋补助3.5万元(其中民政补助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5万元),按开工、建成一半和竣工各三分之一的方式分期拨付补助款。对因灾受损较为严重且长期有人居住的正房,维修改造的补助标准为每栋1500元。
受灾户申请补助时,需向所属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乡政府审核,村委会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认定。
大冲乡陆续发放救灾物资
本报讯(记者白灵)5月5日,记者在吉安县大冲乡采访获悉,该乡7个受灾村712户灾民已开始领取救灾物资。
据大冲乡民政所统计,灾害发生后,该所共收到由社会爱心人士、各团体捐助的大米4710斤,食用油116桶,方便面232箱,棉被38床,毛巾被15床,手电筒15个,蜡烛15捆,旧衣物30包,新衣290件。
此次领取救灾物资的村委会分别为:东汶、生塘、冻头、草桥、大沙、学江、性田。《大冲乡捐赠物资发放方案》规定,除东汶村外(已发放过救灾物资),其余6个村的471户受灾户每户可领取大米10斤;倒房户每户可领取食用油2箱;各村均可领取由爱心人士捐赠的衣物(其中东汶村8包,生塘6包,草桥4包,冻头4包,大沙6包,学江2包);重受灾户每户可领取4箱方便面、一床棉被(其中东汶12床,生塘6床,冻头4床,草桥3床,大沙1床,安置点12床);除东汶村,每户重灾户可领取1床毛巾被、1个手电筒、1把蜡烛;县直帮扶单位捐赠物资将自行发放给帮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