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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灾害补助标准出台 最高可补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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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灾害补助标准出台 最高可补3.5万

 本网讯(记者白灵)5月4日,记者从“4·30”龙卷风灾害吉安县重灾区大冲乡获悉,日前灾害补助政策已出台,该县灾民最高补助可达3.5万元。

 吉安县出台的灾害补助政策规定,对已经转移居住和生活的灾民,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补助30天;因灾害倒塌且长期有人居住的正房,按规划重建的补助标准为每栋3万元(其中民政补助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万元);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的,每栋补助3.5万元(其中民政补助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5万元),按开工、建成一半和竣工各三分之一的方式分期拨付补助款。对因灾受损较为严重且长期有人居住的正房,维修改造的补助标准为每栋1500元。

  受灾户申请补助时,需向所属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县、乡政府审核,村委会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认定。

  对于吉安县出台的灾害补助项目标准,有关部门表示,全市其它受灾地区将根据自身实际,制定适用的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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