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mg/kg 食用碘盐有新标
据悉,卫生部已于2011年9月15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该标准于2012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规定,食用盐产品(碘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0~30mg/kg,允许波动范围为±30%。
根据新标准,我市选择的食用盐 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5mg/kg,允许碘含量的波动范围为18~33mg/kg。较之前允许的碘含量波动范围(30~50mg/kg)有所降低。
记者了解到,新标准实施以后,市民还可以在市面上购买到针对老年人的低钠盐。加上之前已发放的针对小朋友的加硒盐、加锌盐以及针对孕妇的加钙盐等,我市目前已有11个品种的食用盐可供市民选择。
据市盐务局相关人员介绍,执行新标准后,原有的加碘盐、食盐依旧可以销售。所有盐均按入库的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因此,根据目前我市食用盐的库存情况,预计市民2-3个月后可以在市场上购买到“新标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