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县(市)纳入赣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程实施范围
我省启动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程
我市4县(市)纳入实施范围
将按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提供膳食补助 全学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本报讯 首席记者彭健明报道:2月1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起,我省17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将启动农村(不含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财政将按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全学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补助。其中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等4个县(市)被纳入实施范围。
据介绍,今年起,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江西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除营养改善补助外,各地还将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试点地区和学校将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为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