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刊文诠释社会公正的三重涵义
社会公正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也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
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把公平正义划分为“分配的公平正义”和“校正的公平正义”。“分配的公平正义”,涉及财富、荣誉、权利等的分配。就此而论,对条件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对待,对条件相同的人给予相同的对待,即可称得上公平正义。“校正的公平正义”,涉及对被侵害的财富、荣誉、权利等的补偿。从这个角度说,施害者补偿受害者,受害者从施害者那里得到合理补偿,就可以称得上公平正义。一些当代学者则侧重从社会基本结构的角度来阐述公平正义。他们所理解的公平正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社会各种资源、利益和负担全面分配的公平正义;二是社会利益冲突解决上的公平正义,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利益冲突。前者被称为实体公平正义,后者被称为形式公平正义或者诉讼公平正义。综合古今思想家的观点,可以概括出社会公正的三重涵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