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为务工人员撑“保薪伞”
本报讯 刘玮报道:“放假了,领钱很顺利,我们动身回家了,谢谢你们这把‘保薪伞’。”1月16日一早,吉安县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谢涛先所长,收到园区一电子厂湖北籍员工赵某发来的短信。
春节将至,务工人员陆续返乡回家,按时足额领到薪水是他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吉安县公安局把这一问题摆在节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并主动联系县劳动监察部门,组成若干联合保薪工作小组,共同开展工作。
从2011年12月15日起,各工作组分头深入全县各企业,宣传《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刑法修正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让企业员工学法、用法,保护自己权益,也让企业负责人懂法、守法,保持良好的劳资关系。同时,工作组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劳动监察两大职能,共同开展员工工资专项检查,现场受理、调处劳资纠纷,涉嫌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劳动监察部门立案执法,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立案执法,不仅做到了保薪“一条龙”服务,还扎紧了两部门职能衔接处的易漏口。
截至目前,各工作组已进100余家企业开展工作,调处劳资纠纷10余起,还未发现拖欠工资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企业上门服务的工作组被企业员工亲切地称为“保薪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