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禁在影视中暴露证人形象
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禁止在影视中暴露证人形象
本报讯 (记者 孙乾)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昨天分组审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常委会委员及其列席人员围绕证人保护、强制措施、辩护人等相关法条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有委员提出,应禁止在影视方面暴露证人和鉴定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郭凤莲昨天参加审议时提出:对证人、鉴定人加以保护,根据现在实际情况,是否要增加“禁止在影视方面暴露证人和鉴定人”。
郭凤莲认为,现在很多电视频道有法制侦破案件的节目,一些观众反映暴露得太厉害,尽管通过视频用一些办法来遮住面目,但还是可以认出相关人员。因此建议增加“禁止在影视、屏幕上出现证人、鉴定人的真实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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