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元维权案引发思想“地震”
■彭生苟、肖有光
辞职被扣押金事件并不鲜见,大多市民以自认倒霉不了了之,正是市民的隐忍让“走人就扣押金”成了“行规”。近日,青原区打工妹王青芳因100元押金被扣,将曾工作过的酒店投诉至青原区人保局,在工作人员的仲裁下,酒店老板最终归还了小王100元押金。也许小王没有想到,正是这起普通的劳动者权益投诉案件,在青原区人保局却掀起了一场思想“地震”,工作人员为小王执着的维权渴望所触动,对自身的工作理念提出重大改革。如何真正树立劳动者权益至上的理念,建立主动上门、定期调研、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以此寻求劳动保障工作新的发展?在100元维权案的启发下,一个个陈旧理念被打破,一系列服务措施被催生,劳动监察工作自此出现了崭新的局面。
事件回眸:试用期押金无端被扣100元,女工愤而投诉酒店
100元意味着什么?去肯德基一 餐的花费?一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饭菜?“不,这是我们劳动者的尊严,100元也许并不能买到什么,但在我看来,这是对劳动者权益极端的蛮横和轻视。”曾在青原某酒店短暂务工的女工小王这样说。在该酒店试用5天后,她因感觉并不适合该酒店的工作,主动提出解约,但酒店拒绝全额退还300元的服装押金,要求从中扣除100元作为员工培训费用,据理力争未果后,小王愤而找到区人保局劳动监察部门,要求进行劳动仲裁。
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联系上了该酒店负责人,该负责人却振振有词:酒店有规定,只有用工满1年的员工,才能全额退还300元的服装押金,收取这100元培训 费用是惯例。劳动监察员当即向该负责人出示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负责人不得不承认其行为违法,并表示全额退还300元的服装押金,同时向女工小王诚恳道歉。
思想“地震”:“保姆式”上门服务彰显服务理念
尘埃散尽,当合上案卷的时候,这起“100元”维权案,却让青原区人保局的劳动监察干部们陷入了沉 思。劳动保障工作为什么长期以来却一直处于被动甚至疲于奔命的境地呢?“100元”维权案的背后,仍有很多像小王一样的务工人员期待自身权益得到维护。一场前所未有的思想大讨论在青原区人保局展开。“我认为劳动保障工作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应当及早打算,做好预案”、“劳动保障工作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我们应当改变坐等上门投诉,主动作为,深入企业服务。”大家纷纷各抒己见,并迅速着手将讨论成果化为了具体举措。
一周后,园区企业“打工仔”们欣喜地发现,劳动监察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明显多了起来。“您好,请问您有没有遭受欠薪不公待遇?”、“您 所在企业为您缴纳社会保险了吗?”工作人员热情洋溢的问话使务工者们心里暖洋洋的。简单问题24小时内给予解决,复杂问题一周内圆满解决,是该局劳动保障部门给出的又一斩钉截铁的承诺。某管道公司务工的小曾因工作不慎从高处跌落导致4级伤残,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主动介入,协调了2万元费用连夜送到他家,一周内为其协调发放了每月750元的补偿金。“真没有想到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如此高。”小曾抑制不住内心的感谢,“有这样尽心尽力帮助打工仔的劳动保障部门,我们老百姓务工就再也不是没娘的孩子了。”
而企业老板们也对劳动保障部门主动服务竖起大拇指。富滩工业园区老总张某从广东返乡创业,但长期只顾埋头赚钱,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通过深入企业调查走访,发现张某企业订立的用工协议较为简单,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在工作人员的建议和帮助下,张总重新与员工订立了用工协议。不久企业一名员工违约提前离职,因为协议在先,企业如约得到了违约金。张总深有感触地说:“刚开始劳动保障部门来厂里,我确实有点排斥,以为是来找麻烦的,现在看来真要感谢他们。如今机关作风好了,青原的创业环境更为优越了,我们开厂更安心了。”当青原一批老板正苦于不知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规范企业管理,规避相关风险时,青原人保局的上门服务给了他们答案和建议。以工伤保险为例,今年来,企业老板们一改以往不闻不问的态度,开始主动踊跃为员工投保。1-10月份,青原区新增投保人数12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