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余人申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据悉,截至10月底,小集体企业职工申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共有10300人,其中按年龄缴费的有8401人,补缴15年的有972人,未到年龄参保的有927人。
据了解,2010年12月31日前,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补缴2010年底前缴费的年限加2011年1月1日以后至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2011年1月1日以后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逐年足额缴纳。其中,补缴2010年底前的缴费,补缴基数统一按不低于所在设区市200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比例按20%计算,补缴期间缴费指数统一按办理补缴手续时的缴费基数与所在设区市2009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按规定参保缴费后,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从批准退休次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按月计发其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从办理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其中,超过70周岁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70周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