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除名23载劳动关系今确定
据悉,1978年12月张某被某建筑工程公司招收为学徒工,1981年7月份张某由学徒工转正,1982年7月张某工资为二级。1985年该建筑工程公司花名册确认张某为公司职工,工种为油漆工。1987年公司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无张某名字。公司至今未提供将张某除名的依据。张某于2010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定不予受理。张某遂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于1978年被建筑工程公司招收为学徒工,1981年转为正式职工。张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对张某作出除名等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张某现要求确认他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予以支持。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