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
那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一个艳阳如火的盛夏,弟弟大概十一二岁。这天中午,他吃过午饭,就与几个小伙伴一起去打猪草。终因酷热难耐,口渴至极,就去一个菜园子要水喝。菜园里,小毛驴拉着水车正在慢悠悠的转着,清澈冰凉的井水汩汩地从井里抽出,慢慢流淌。弟弟忍不住口渴,便爬到出水槽去喝水。可是,水还没喝着,手指却被转动不停的水车轮与铁链“咬住”,右手大拇指被夹挤成粉碎性骨折。等爸爸妈妈知道了消息,赶紧将弟弟送到公社医院,医生认为:除了截指,没有办法。为避免感染,爸妈只好同意截指。从此,弟弟失去了一个大拇指,成了一个伤残人。
可是,艰苦的农村生活,谁又把他当伤残人看待,谁又能给他些许的照顾呢?就连我这个当哥哥的也未免太过冷酷,我又何曾想到他的伤残呢?甚至还严厉的批评他:“你不傻,也不残,为啥要别人照顾呢?”可是,我却忽略了,如果在城镇,他的确正是一个被照顾的伤残人。
我痛恨自己的冷酷,我愧对带着伤残艰难度日的弟弟。我为什么这么冷酷?为什么没有想到弟弟的这些难处呢?兄弟之间难道真的就连这点情分都没有吗?
社会在发展,文明在进步。我们天天看爱心人士的故事,天天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可是,连自己弟弟都不爱的人,还谈得上爱社会,爱他人吗?
我痛心!我忏悔!我枉为哥哥!
(2010年12月14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