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电脑“闹失踪”工商调解失主获赔偿
本网讯(曾萍、记者白灵)近日,泰和县工商局城区分局接到市民郭某投诉称:其在县城某物流公司托运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丢失,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下。
据郭某介绍,今年7月20日,他在泰和某物流公司支付5元钱运费,托运一台价值3000元笔记本电脑寄往南昌。一周后对方还未收到。郭某便找到该物流公司查询,但物流公司称对方已确认收件。工商执法人员立即与物流公司取得联系,该物流公司查件后,承认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丢失,并表示虽然郭某在办理托运手续时未注明是贵重物品且未给物品保价,但仍愿意向郭某提供2000元的赔偿,郭某也无异议。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近年来,随着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的兴起,物流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不可或缺的服务。由于很多用户为了减少寄送费用,加上侥幸心理,常常不给物品买保险。一旦物品发生意外,获得的赔偿相当有限,所以在货运或快递时应明确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和价值等内容,并为物品保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