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名工人2年讨薪 薪酬被法院扣留?
吉安县人民法院:工资会尽快发放 需前去申请强制执行
本网讯(记者白灵、实习生范漫)8月31日,市民刘先生致电本网投诉热线称:2007年,他与200余名工人受雇于新丰生物科技(吉安)发展有限公司,被拖欠14个月工资。经吉安县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后,该公司已经把拖欠工资交至该院,但该法院一直扣留薪金,不予发放。
拖欠工资 公司两度把工人告上法庭
刘先生于2007年7月与新丰生物科技(吉安)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2008年8月20日,该公司下达停产检修通知:至10月22日公司停产,员工除岗位工资按50%发放,其余薪酬与正常上班无异。10月16日,公司延迟复产,刘先生由此一直待业在家。2009年4月起公司停止向刘先生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停产期间双方也未解除劳动合同。
“除了我以外,厂里还有200多个工人和我一样。去年5月,我们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判决书上让公司支付给我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补缴2008月9月至2010年5月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公司不服,两次把我们这些工人告上法庭。”刘先生告诉记者,两次上诉都以新丰生物科技(吉安)发展有限公司败诉告终,今年7月该公司已经把300余万元的薪金打到吉安县人民法院账户,但法院却一直不发放。
扣留是假 工人工资会尽快发放
为什么薪金到账,法院迟迟不肯下发?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了吉安县人民法院,采访吉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之义。
“我们现在已经收到该公司300余万元的钱,但是不足以支付200余名工人的工资、保险金等。基于案子办理期间,新丰生物科技(吉安)发展有限公司使用作废公司章上诉,我们拟将对该公司和部分个人进行罚款,有关文件已上报至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们一直在等这个文件下来,所以迟迟没有发放。”刘局长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正积极协调此事,希望工人们能耐心等待。并且,要注意的是该案中需要领取工资的人员,需在两年内向吉安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