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调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广大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根据省人保厅、财政厅有关文件 精神,吉州区成为我市首批进入二类区域的地区,从5月份起,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320元/月提高到470元/月,调高46.9%。
据了解,此次调标后吉州区友利电、步步高等5家企业15名失业人员从6月份起按新标准予以足额发放,并补发5月份失业保险金的增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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