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法院收到最高法醉驾入刑案指导精神
本报讯 据《南方日报》报道 前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法官称,最高法已下发关于醉驾情节轻微不入罪的指导意见。
5月13日,东莞首宗醉驾案开审。该案的主审法官毕玲庭后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已经收到最高法对醉驾入刑的最新要求,即醉驾入刑符合《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定为犯罪。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又讯 (本报记者 邢世伟 朱燕 陈博)昨日,北京市几家区级法院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表示,已收到最高法关于醉驾入刑案件指导精神的通知。但是法院也表示,这只是法院系统内部的文件,不便对外发布。
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黄彩华告诉本报记者,根据她向当事法官了解,法院只是根据媒体报道关于最高法副院长张军提出醉驾情节轻微不入罪讲话的精神来审理首宗醉驾案。
■ 专家说法
“醉驾致害后果不应成入罪标准”
法学专家称法律条文能通就不能把它解释成不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