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生工程"涉及的7项社会救助工作指标完成
我市社会救助指标全面完成
12月1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11月底,“民生工程”涉及的17项社会救助工作指标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今年,市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75元;各县、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4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10元;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85.8元和79元,比去年底分别提高了18.8元和8.9元;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城乡救济水平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27.5元和187元,月人均提高27元;农村五保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80%;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达到了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