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的李某能言善辩,年仅23岁的她以做买卖为由,从和她熟识的“好姐妹”手里,骗走现金24万余元,而这些诈骗款竟被她用来放高利贷使用。 9月1日,迁安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接到贺某报案称:李某以介绍工作、购买社会保险为由,先后向贺某和其丈夫诈骗5次,共计12万元。经过办案民警的缜密侦查和细致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