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根据吉安市市政府文件精神,自2012年9月11日起,新干县职工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使用。实际医疗费低于限额标准的据实支付,实际医疗费用高于或等于限额标准的,按规定限额标准支付,其中顺产1100元,难产(产前助产和胎头吸引)1800元,剖宫产3000元。 另外,职工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