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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南宫遇“红灯”

热度287票  浏览2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0年9月28日 17:49

我说你是干辣椒,你就是干辣椒!罚!

我是鲜辣椒!我要走绿色通道

得益于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优惠政策,鸡泽县一家辣椒加工企业业务员张相波收购新鲜辣椒的运输车走南闯北一路“绿灯”,可是最近在南宫市却遇到“红灯”,被以车载超宽为由罚款100元。

网友投诉:南宫交警违规罚款

9月2日晚,负责给张相波运输鲜辣椒的一辆凯马货车,沿106国道由北向南行驶在南宫市辖区,被南宫市交警大队孝昌中队执法警务区民警示意停车检查。检查后民警告知司机,该车载长、宽、高违反规定,以车辆超宽为由,对车主罚款100元。

据张相波介绍,当时司机告诉民警,车上拉的是鲜辣椒,民警也进行了查看,但民警坚持说:“鲜辣椒超宽也得罚。”司机无奈交了罚款。

部门回应:对干辣椒罚款有依据

为了解有关情况,河北新闻网记者联系了南宫市交警大队。9月8日,南宫市交警大队给河北新闻网发来一份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材料称,该大队针对反映情况认真核实,对照有关法律和上级精神,对执法过程中的表现开展了自查自纠。

材料称,经查,执勤民警在对车上麻袋检查时认定该货物为干辣椒,随即针对该车载长、宽、高违反规定,依据有关法规,罚款100元。车主也做了亲笔签字,未对民警工作提出异议,检查、处罚过程不足10分钟。按照《河北省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干辣椒并不包含在此范畴内,因此,对于该车违章行为的罚款合理合法。

网友质疑:交警如何辨别“干鲜”

对于南宫市交警大队的说法,张相波实在是难以接受。他向记者展示了该车9月2日在唐山市某配货站的《运输协议书》,协议上注明货物为“鲜辣椒”。

张相波解释说:“那天车上装了8000多公斤鲜辣椒,也就是8吨多重。如果是干辣椒,按体积计算,车上顶多装2吨货。我是按8吨货物给配货站结的账,配货站老板可以作证。”

更令张相波不解的是,此车从唐山过天津再到南宫,一路“绿灯”,各类收费站免费,高速公路免费,大家都能看出是鲜辣椒,属于鲜活农产品。为什么南宫市交警大队却认定是干辣椒?

部门表态:如确是鲜辣椒可退款

9月10日,记者再次联系南宫市交警大队,将张相波的疑问转达给他们。

该大队一位姓孟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基层民警执法有难度,当日民警经过查验,感觉麻袋里装的是干辣椒,不是新鲜辣椒。为了构建和谐交通,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如果张相波有相关证明,能证明运输的是新鲜辣椒,该大队可以把罚款退还。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张相波很是不满,他质疑说:“执法没有过错,为什么要退还罚款?我不在乎这100元钱,我看重的是执法的科学性,我要的是一个合理的说法,是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的举措。”

TAG: 红灯 绿色通道 南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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