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绑架中学生案一审 4被告分别领刑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被告人秦某在宣化区经人介绍与赤城县第一中学学生郭某相识。当秦某得知郭某的父亲很有钱时,遂与同伙儿张某某、刘某、孙某某产生了绑架郭某索要赎金的念头。4月15日22时30分许,4被告人将郭某骗至车上,被告人先持匕首胁迫控制郭某,然后用胶带纸将郭某双手及眼睛捆绑、缠住,后将郭某带至涞源县城的一处平房内。期间被告人秦某给郭某的父亲打电话,让其在两天内准备600万元钱赎人。4月16日,公安机关将郭某解救,并将4被告人先后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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