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在一线] 吉安市健全生态环境与企业发展相向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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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包容免罚机制 当好企业“店小二”
吉安市健全生态环境与企业发展相向协调机制
吉安新闻网讯 “这个约谈会开得好,不仅指出了问题,还解决了问题,还为我们讲解环保法律知识,传授防污治污经验。”日前,在安福生态环境局企业约谈会上,该县新三江桥新型墙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志强说。
今年以来,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生态环境与企业发展相向协调机制,积极出台惠企政策、推行包容免罚机制、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稳住全市经济大盘。
“推行不予行政处罚,是落实包容免罚机制的具体体现,既有效扭转了‘以罚代管’的乱象,又能彰显出环境执法的力度和温度。”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负责人肖志星介绍。
至8月底,全市共办理了18起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免罚金额70余万元,主要涉及未批先建、验收手续不完备、不规范贮存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案例。
此外,我市持续擦亮“吉事即办”政务服务品牌,将17个行业45个类别的建设项目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范围,31个行业51个类别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豁免管理,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期限压缩了53日,审批报告表期限压缩了26日,压缩率分别达到88.3%、86.7%。同时,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免费共享机制,推动一个园区、一套数据、一体共享,让入园项目免费共享环境监测数据,降低企业建设成本。
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我市印发了《关于支持重点拟上市企业提升环保治理能力的工作指引(试行)》,支持拟上市企业提升污染治理能力,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助推企业早日上市。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推动重大项目快审快评,快速落地见效。目前,全市累计完成大中型项目环评手续284个。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差异化、常态化、制度化,将168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统筹利用无人机、走航车、在线监控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做到无事不扰,减轻企业负担。
“对拟上市企业,我们采取‘一企一档’‘一事一策’,提前帮助企业纠错,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避免负面信息对企业产生不良影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谭励介绍。
文/ 刘茂林、井冈山报全媒体记者 段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