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聘请218名乡村“环保法官”
乡村“环保法官”均由村民集体推荐,参加统一组织的环保知识政策考试合格,经过乡镇、县环保部门审核后确定。其主要职责是入户宣传讲解环保政策,增强村民环保意识;发现有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劝止;发现严重破坏环境保护的现象,单靠个人力量无法解决的,及时向县环保局等主管部门提供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维护乡村环境。
截至目前,该县218名乡村“环保法官”已协调处理环保问题267个,举报改善破坏环境的违法现象9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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