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谱写仲裁为民赞歌——记吉安仲裁委仲裁员罗彩萍
她是一名有着近30年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的老法官,退休不退志,从审判员到仲裁员,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使命担当,为建设平安吉安奉献力量;她还是一名有着44年党龄的共产党员,时刻牢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奋勇争先,在新岗位上修炼成了业务能手。她就是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罗彩萍。退休后,她被聘任为吉安仲裁委员会委员,担任副秘书长职务,主管仲裁案件审裁工作。她曾荣获全省优秀法官、省“三八红旗手”、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吉安仲裁委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
事不避难敢担当——她说,有心就无难事
“调解仲裁是一项具有专业性、技巧性、艺术性的工作,既要知礼懂法,又要能说会写,更要能息事宁人。”虽然有着近30年审判工作经验,但罗彩萍依然没有丝毫懈怠,她坚持学法、钻研仲裁业务。她说,“经验是用来更好地工作,而不是用来偷懒的。要做到每个裁决案件于法有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正是凭着这份用心,罗彩萍迅速成长为一名深受同事称赞的业务能手。今年以来,吉安仲裁委受理了一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欠款金额大、时间久,双方矛盾十分突出。为了尽快化解矛盾,那段时间,快餐充饥、凳子为床成了罗彩萍的工作常态。在她的推动下,其中10余件案件平均审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最快的2日内审结,为此,当事人还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今年以来,罗彩萍主审的38件案件中,调解、撤申率达73%,参与审理的200余起案件,没有一起因事实认定错误或法律适用错误而被法院撤销。
尽心尽责解民忧——她说,善良是前提和基础
熟悉罗彩萍的人都说,她有一副“菩萨心肠”,总是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她却说这些都是应该的,因为善良是办好仲裁案件的前提和基础。
今年8月,在一起案件中,申请人的丈夫在为某医疗机构装空调时不慎坠亡,留下一对年幼的儿女和年迈的父母,双方就赔偿事宜迟迟未达成一致。
“一家人失去了顶梁柱,肯定又急又难。”罗彩萍接案后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方面让申请方主动降低了过高的赔偿额预期,另一方面又着力做通被申请方工作,承担起应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审结了这起“难案”。
一桩桩一件件,罗彩萍总是尽心尽责为群众解忧,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使命担当。
文/井冈山报全媒体记者 孔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