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实践] 吉安县“调”出好乡风
“多亏老郭的调解,不然这路还不晓得什么时候能修成。”日前,看着吉安县敖城镇毓芳村委上里村新修好的300米长的环村水泥路,村小组长王双姝高兴地说。原来修建环村路需要占到邻村一村民的宅基地,双方就补偿问题僵持不下,导致项目迟迟无法开工。数次协调未果后,村干部来到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郭永红工作室”寻求帮助。调解员郭永红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多次耐心调解,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使项目顺利开工。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吉安县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为主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从人员、场地、经费三方面入手,全力打造“个人调解工作室”法治品牌,促进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以个人调解工作室为载体,打通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服务进乡村“最后一公里”。
高标准严要求选好调解员。吉安县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基层推荐、司法行政摸排等多种方式,从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律师、退休教师、离任村干部等社会专业人士中深入挖掘具有丰富基层调解经验和技巧,在当地有影响力、有威望、口碑好的优秀调解员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
规范化标准化打造工作室。围绕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把握时间节点,督促各乡镇落实好个人调解工作室办公用房,并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悬挂人民调解统一标识,制定工作制度、工作流程,配备开展调解工作所需的桌椅、档案资料柜等。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思路,已指导完成北源乡彭久根、梅塘镇秀桂、桐坪镇美文等19个乡镇个人调解室挂牌工作并投入运行,实现乡镇个人调解工作室全覆盖。
强化激励机制落实经费保障。为充分发挥个人调解工作室的职能作用,该县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奖励机制,规范矛盾纠纷调解流程,对信访事件、疑难复杂调解难度大的纠纷事件、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成功的,经审核认定兑现相应的奖励。同时,将个人调解工作室调解的案件纳入“以案定补”保障中,享受与所属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在补贴、培训、表彰等方面同等待遇,推动个人调解室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个人调解工作室“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
乡镇个人调解工作室成立后,积极参与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民间借贷等各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在矛盾纠纷化解、平息上访积案、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已成功调处矛盾纠纷80余件,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社会治理目标,为乡村振兴实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吉安县委依法治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