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照护费纳入个税专项扣除 以缓解生育后顾之忧
9月27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其中提到,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等方面支持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在生育保险制度较为普及完善的当下,“生不起”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不过,有为人父母经验的人肯定深有体会,相比于生娃,养娃是项更耗时耗力耗钱的艰巨任务。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尤其牵动新手宝妈宝爸们的心,甚至成为不少年轻人生育二孩、三孩路上的心理与经济障碍。
相比传统社会的隔代照护,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大,越来越多家庭开始将婴幼儿送入托育机构,或者聘请专业的育儿嫂住家照护。可无论哪种形式都价格不菲。据报道,北京专门的托育机构收费约为7000元一个月,如果有户外活动场所,价格还将上浮3000元,达到一个月1万元。在上海、南京、成都等地,民办托育机构的收费标准,也保持在这个水平。多数地区聘请育儿嫂照护,费用往往也不会低于夫妻一方的工资水平。
在养育3岁以下婴幼儿的过程中,除了奶粉、尿不湿、医疗等常规开支外,照护服务费用所占比例不容小觑,对大多数普通家庭是笔不小的负担。纲要要求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对广大家庭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不仅有利于减轻照护费用负担,更能实现生育、养育、教育各阶段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全覆盖。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目前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方面,扣除范围从学前教育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教育,子女从3岁到30岁的教育差不多都涵盖了。如今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也纳入其中,正好弥补了0到3岁的年龄段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