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1年10月13日在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21年10月13日在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黄建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省法院精心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开展“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忠诚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14376件,结案303908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85.84%、83.27%;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9275件,结案28598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95.57%、99.33%。
一、忠诚履职担当,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实施意见,为我市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力护航抗疫,依法审结“涉疫”违法犯罪案件44件,曾国富暴力伤害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案入选全省法院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密切关注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妥善化解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劳资纠纷等案件516件,运用活封活扣、分期履行、信用修复等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江西星然实业有限公司执行案等5个案例入选全省法院服务“六稳”“六保”典型案例。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审结涉昌吉赣高铁、吉安大桥西岸互通、棚户区改造、畅通微循环等案件336件,助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服务“全景吉安、全域旅游”战略实施,在井冈山、羊狮慕等6个旅游景区设立生态旅游法庭,保障旅游经济健康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参与园区法治保障中心建设,主动送法进园区,助力企业发展。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改革,设立金融审判法庭、金融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化解金融纠纷13229件。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规范适用财产保全和执行强制措施,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28263件,让企业家安心安业。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案件407件,助推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65件,服务吉安开放崛起。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依法审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乡村产业发展等案件1094件。全市法院派出345名干警,筹措资金1267万元,帮扶21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序列。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有序推进“执转破”工作,审结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吉安市煤气公司破产清算等破产案件119件,化解产能过剩风险。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审结非法集资、涉信用卡犯罪、骗取金融票证等案件867件,维护金融安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适用刑事制裁、损害赔偿、修复补偿等措施,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638件,刑事处罚1203人,补植复绿3960亩,判处生态补偿金577万元。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获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二、维护公平正义,助推高效能社会治理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案件17767件。审结利用“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16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拐卖、寻衅滋事、盗窃等案件8468件。姚德智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许秀裕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依法审结社会广泛关注的吉水“1.26”暴力杀医案,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曾初升死刑。依法打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审结案件3865件,维护公共安全。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964件,聂鹏、傅保林、裴艳兵运输冰毒305公斤一审被判处死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23件。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审结网络赌博、诈骗、传销等案件626件,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4653人次,对8395名主动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从宽处罚,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409件,特赦九类服刑罪犯100人。市中院审监庭被评为全国法院特赦工作先进集体。
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民事案件167944件。依法审结教育、住房、医疗、社会保障、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31253件。成功处理吉安市六合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案,处置债务15.44亿元,1059户业主合法权益得以保护。依法维护社会诚信,审结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案件56715件,促进市场有序运转。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农民工工资等案件5004件,让劳动者劳有所得。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案件29936件,促进家庭和睦,弘扬传统美德。刘珠芽赡养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依法保障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妥善处理涉军案件26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坚持以和为贵、调解优先,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74512件,调撤率49.45%。
加强行政审判助力法治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33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864件。实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建立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调机制,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8件,赔偿金额757万元,维护赔偿请求权人合法权益。
三、站稳人民立场,回应高品质司法需求
扫黑除恶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三年专项斗争期间,共审结涉黑恶案件296件1033人,廖慈祥、傅晓刚、汤忠华等一批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被依法严惩,有力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运用网络查控、实物上缴等方式深挖彻查、高效处置“黑财”。财产刑执行到位5.08亿元,没收、追缴违法所得执行到位2.69亿元,有力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积极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74条,共同推进综合治理,有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市中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发力打击李忠骅、皮某某等涉黑恶势力犯罪,巩固专项斗争成果,让城乡更安宁、百姓更安乐。
兑现权益增强群众幸福感。全力攻坚执行难,执结案件102993件,执行到位金额169.25亿元。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实体化运行执行指挥中心,运用执行悬赏、网络查控、信用惩戒等措施,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常态化开展“涉民生集中攻坚”“金融利剑”等执行行动,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五年来,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3726例,司法拘留、拘传5502人,发出律师调查令、执行悬赏令420份,拍卖标的物16593件,成交总额27.98亿元,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54人。安福县法院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市中院、永新县、新干县、吉安县、青原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获省法院表彰。
提升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落实“大改革引领大发展”重点项目,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入驻地方综治中心、矛调中心,建立“五心合一”“双协理”等工作机制,依托青原区杨慧芝、吉水县胡开生等工作室诉前化解纠纷36071件,合力构建源头治理、分层递进的多元解纷模式。建设集诉讼引导、立案受理、诉前调解、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上线赣法民意中心吉安分中心,打造法官直通、全域文书生效证明等便民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集约高效、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永新县法院获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先进单位。将诉讼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吉州区、泰和县、遂川县法院新审判大楼建成投入使用。全市法院创建全省示范法庭9个、“双达标”法庭27个,巡回办案25190次,缓、减、免交诉讼费148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067万元,让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四、坚持守正创新,构建高质效审判体系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先后遴选员额法官393名、退出65名,配备法官助理333名,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11名,把优秀法律人才充实到审判一线。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机构精简率达32.3%。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项规程”,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宣告无罪13人。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全市法院共组建38个速裁团队,快速办理案件47949件,有效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办案效率。
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建成网上诉服、科技法庭、远程庭审等信息网络平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17333次,网上开庭、线上调解11235次,让群众诉讼更加便捷。运用“收转发e中心”集约化接收、流转、送达诉讼材料达100万件次,发挥“法官e助理”类案查看、法条类推、文书生成等功能辅助办案,为法官减负赋能。深化司法政务平台建设,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办公,实现降本增效。市中院获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扎实开展争创一流活动。围绕“五个一流”争创目标,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完善法官绩效考评体系,运行“审判e管理”平台,建立案件质效通报、发改案件评析制度,加强案件监管,提升办案质效。全市法院审判质效主要指标稳居全省前列,审判管理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刊发简报推广。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形成了一批在全省法院有一定影响力的“吉安品牌”,全省法院“两推广一试点”工作推进会、刑事审判工作会、一站式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相继在吉安召开,审判管理、刑事审判、调研宣传、党建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市中院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集体,在全省法院争创活动考核中进入第一方阵。全市法院18个集体和个人获全省法院“争创一流”工作先进表彰。
五、从严管党治院,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筑牢忠诚之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整改市委巡察、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问题,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市中院在全国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系列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开展“一树两强”主题活动,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市中院获全国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优秀组织奖。
坚守干净之本。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宣传全国模范法官胡国运、全市政法英模代表等先进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等警示教育,通过正向激励与反面警示,铸魂固本、激浊扬清。聚焦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刀刃向内,排查整治问题112个,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警162人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革除“六多六少”弊端,开展政治谈话、司法巡查、审务督察311次,提醒谈话、通报批评339次。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36人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
砥砺担当之能。坚持人才强院,招录优秀法律人才144人,组织干警培训4216人次。持续开展“狠抓专业化审判,提升核心竞争力”专项活动,24人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执法办案标兵”“群众工作能手”等专门人才。大兴调研之风,3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123篇论文获国家级奖项,1篇论文首次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得一等奖。市中院获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坚持文化兴院,建设院史馆、荣誉室、法治文化长廊,拍摄电影《红色裁判》,举办文体活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增强凝聚力,提振精气神。永丰县法院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市10个法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六、自觉接受监督,坚持高标准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公开、行政审判、民事审判、环资审判工作,严格落实审议意见,全面提升审判质效。认真办理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走访代表1388人次,邀请代表出席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2627人次,办理代表建议110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通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走访接待委员2254人次,办理政协提案23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17次,办理检察建议101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贯彻《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8177件,网上公开裁判文书23.8万份,召开新闻发布会46场,促进司法公开。
五年来,全市法院获省级以上集体荣誉表彰112项、个人荣誉表彰263人次,涌现出全国模范法院永丰县法院,全国优秀法院永新县法院,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井冈山茨坪法庭,全省优秀法院新干县、万安县法院,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甘国飞,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先进工作者李伟杰等一批先进典型。
我们深切感受到,全市法院的发展进步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五年的司法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才能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服务保障大局这一重要职责。只有胸怀大局,找准定位,才能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在服务和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现法院更大作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只有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才能凝聚起战胜困难、奋勇前行的磅礴力量。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这一发展要求。只有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锲而不舍争创一流,才能为法院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必须坚持打造过硬队伍这一重要保障。只有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以更高的站位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才能更好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全市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相比还有差距,少数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还有待提升;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加,法官办案压力和难度持续加大;司法作风不实、司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少数干警违纪违法,影响司法公正公信。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吉安开启全面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弘扬井冈山精神,深入开展“争创一流走稳前列,推进发展争做标杆”活动,加快高质量发展,为努力建设“三区”,奋力谱写吉安全面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绝对忠诚的红色血脉,传承人民司法的红色基因,努力在建设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区中奋勇争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执法司法效能,在护航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中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二是立足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新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吉安。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佳设区市。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发展软环境。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助推碳达峰碳中和,用司法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三是践行为民初心,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保障建设全省共富共享美好生活实践区。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民生权益。更加注重强基导向,提升基层司法水平,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助推法治吉安建设。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实现公正高效新突破。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放权与监督有机统一,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坚持以大改革引领大发展,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诉源治理、诉调对接,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更高起点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加强智能审判、智慧执行融合应用,为审判执行工作赋能增效。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培树法院队伍新形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巡察、督察成果运用,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站在吉安发展的新起点、新征程上,做好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为努力建设“三区”,奋力谱写吉安全面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