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鸮回家啦!——井冈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放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记
民警放飞草鸮。
1月4日,井冈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成功放飞,让它重回森林。
当日10时50分,该局大陇森林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称:供电公司在检查古城镇鼻上自然村段线路时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猴面鹰。接报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很快找到了报案所说的猴面鹰。
下午,森林分局邀请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技术人员前来查看这只猴面鹰,经检查发现这只猴面鹰无伤痕疾病,状态较好,符合放生条件。同时,技术人员告诉大家,这只猴面鹰学名为草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其面相如猴,通常被称为猴面鹰。随后,大家带着这只猴面鹰来到井冈山市黄洋界自然保护区,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枝条上,很快,猴面鹰展翅腾飞远去。
近年来,井冈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积极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宣教工作,组织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普法活动100余次,累计发放宣传单5000余张、悬挂横幅40多条,营造了良好的保护野生动物氛围。
张卫平、赖永松、鲍利琴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