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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男子冒充警察5年骗了50万 19名女性上当

热度1008票  浏览6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9年6月29日 09:14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见习记者刘火兵报道:6 月27 日,记者从兴国检查院获悉,一泰和县男子马某俊,在兴国县冒充人民警察,5 年时间先后取得19 名女性信任,之后编造各种谎言骗取这19 名女性被害人财物,近日,兴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被告人,马某俊,无正当职业,2004 年因诈骗被劳动教养一年;2006 年11 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9 年6 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4 年至2019 年2 月,被告人马某俊通过网络先后与19 名女性被害人结识,谎称其是民警。之后马某俊以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骗得19 名女性被害人50 余万元。

经审查,被告人马某俊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马某俊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兴国检察院遂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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