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法院加强涉保险案件诉讼调解
江西吉安网讯(刘春梅、谢言)为切实保障保险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涉保险类型案件的成功解决,青原区法院与省保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加强沟通协作,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建立了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保险案件的调解率。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保险诉讼的,法院立案庭主动引导当事人选择保险行业协会调解机构进行诉前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法院及时审查并出具民事裁定书。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法院根据当事人意愿及时办理立案手续。
保险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经当事人同意,办案法官出具委托调解函,连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保险纠纷调解机构,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办案法官及时审查,出具民事调解书,或由原告当事人申请撤诉。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邀请保险行业协会调解机构的调解员协助共同进行调解。案件调解期限一般为15天至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