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推进“两法衔接”监督环保执法
江西吉安网青原区讯(谢志伟)近日,青原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局、河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环保执法部门建立“两法衔接”工作联系机制,制定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制度,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督促环保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为“四新”青原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改变过去被动监督、坐等案件上门的方式,以积极主动的监督者的姿态开展监督活动。第一,检察机关定期查阅行政执法部门案卷,及时监督是否存在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明确告知各行政执法部门拒不移交刑事案件所应当负有的法律责任,并充分运用立案监督权、检察建议权等监督方式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监督并督促其改进;第二,及时介入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和责任事故调查,依法查办事故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犯罪,促进强化环境监管,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建设。
青原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与环保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及时交流案件信息和办案知识,建立相互学习制度。一方面,检察机关应当通过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组织学习等方式,让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刑事法律、司法解释,增强刑事诉讼意识,提高识别案件性质的能力和收集、固定、保全证据的水平;另一方面,采用以案说法、法律讲座等形式加强环境执法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促进执法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提高执法人员的廉洁性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