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人民法院打响“春雷行动”第一枪
江西吉安网讯(赖明、王利辉)近日,青原区人民法院通过申请人提供的消息,成功将被执行人彭某拘传至法院。
据了解,彭某因承接工程多次向申请人袁某、匡某购买水泥,由于长期拖欠两人的水泥款,袁某、匡某将彭某诉讼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确定彭某于1月27日前偿还匡某水泥款5.76万元,偿还袁某水泥款1.108万元。到期后彭某只偿还了匡某1.5万元,余款再没有支付,袁某、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彭某,彭某均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经过调查,发现彭某名下有一辆大众宝来小轿车,执行法官遂告知申请人去查找彭某及其车辆的位置。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申请人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彭某。
彭某被拘传至法院后,向执行法官表示确无能力一次性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执行法官遂对彭某所有车辆采取查封、扣押手续。彭某凑到1.1万元先期支付给袁某,并承诺在两个星期内将余款全部兑现。车辆的成功扣押,是青原区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雷行动”中顺利打响的第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