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闻 | 吉安概况 | 吉安规划 | 县志 | 江西新闻 | 国内新闻 | 旅游风俗 | 特产美食 | 亲子健康 | 房产情感 | 数码科技 | 网络互联

青原区:因为一套房朋友对簿公堂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编辑 来源: 中国吉安网—吉安晚报   发布者:admin
热度110票  浏览1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9年2月28日 11:04

江西吉安网讯(罗芳、谢言)近日,青原区法院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张某与刘某原系朋友关系,后双方因房屋产权问题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在两个月内协助张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一次性支付刘某房屋补偿款65000元。

张某、刘某与王某均系朋友关系。2002年,青原区某地农民一条街拆迁,刘某与王某作为拆迁户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权利。张某与刘某约定张某以刘某的名义获得安置房,张某向刘某支付拆迁补偿相应的对价。2004年,刘某与王某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其同意将农民街拆迁房的安置补偿交由王某全权办理。安置房建成后,张某将房屋装修居住、使用至今,其亦向刘某支付了拆迁时补偿相应的对价。

2010年10月25日,张某与刘某签订了安置房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先以刘某的名义办理房产证,之后再过户给张某,办证费用由张某承担,王某作为证明人也在协议书上签了字。2011年5月,张某以刘某的名义办理了房产证,之后其要求刘某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刘某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双方协商未果故张某诉至青原区法院。

诉讼过程中,刘某提出反诉,要求张某支付房屋转让款20万元。经过耐心调解,张某与刘某最终达成协议,张某自愿在两个月内一次性给付刘某房屋补偿款65000元,刘某则在此期间协助张某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顶:6 踩:5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03 (35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7 (37次打分)
【已经有27人表态】
6票
感动 感动
2票
路过 路过
3票
高兴 高兴
4票
难过 难过
4票
搞笑 搞笑
3票
愤怒 愤怒
2票
无聊 无聊
3票
同情 同情
  • 上一篇:青原山游客服务中心正式启用 建有车位300余个
  • 下一篇:“成长心连心”公益活动走进青原区值夏中学
  •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江西吉安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吉安微搏

    网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