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出门遇事故 五项违法被重罚
江西吉安网井冈山讯(刘国文)近日,井冈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龙市中队民警在调查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中,发现当事人谢某居然同时存在5项交通违法行为!谢某因此被依法处以罚款28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24分。
原来,谢某在井冈山市龙市镇某摩托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崭新的橙色三轮摩托车,心情愉快的谢某驾驶新车载着朋友谢某某准备“试试车”,可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车子刚上路不到200米,就与一辆正在倒车的轻型厢式货车撞在了一起,导致谢某、谢某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在调查中发现,谢某存在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等5项交通违法行为,于是依法对谢某作出上述处罚。
交警提醒,新车上路应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