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耀文女儿发表公开信 回应各方对遗产案质疑

腾讯娱乐讯 6月4日下午,侯耀文遗产案在北京开庭。双方对于侯耀文所剩财务和物品分别举证。庭审过程中,侯耀华通过律师表示自己从未想侵占遗产,只是想在下葬后进行。而侯耀文大女儿侯瓒也流泪表示感谢侯耀华,但还是希望依照法律办事。最后双方当庭调解失败,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闹得沸沸扬扬的“侯耀文遗产案”暂时告一段落,侯耀文女儿侯瓒则在6月17日晚发布了一封致媒体的公开信,对各种针对她的质疑一一做出回应。以下为这封公开信的原文:
关于返还财产案件若干问题致媒体的公开信:
2010年6月4日,本人作为原告之一诉侯耀华等人返还原物一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本案再次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庭审过程中,被告一方偏离诉争的事实,扯出了很多的“话题”。日前,已有多家媒体表示拟就此案采访本人。为了回应大家的关注和媒体的采访要求,也由于我本人在目前的状况下难以逐一接受所有的采访,希望借此一并表达我对本案以及相关问题的态度和想法。
一、关于“父女感情”
在这场官司中,被告在庭审当中对我父亲和我之间的感情问题提出质疑,其目的无非是想引导大家将我想像成一个“只有父女关系,没有父女情份”的人,从而让人们认为我是个为了一已私利而不惜与家人对簿公堂的无情之人。对于这种与案件本身无关的质疑,我不愿占用法庭宝贵的时间去反驳。
但现在我想说的是:这种没有根据的质疑,太过恨心、太过残忍了!我是离异家庭的小孩,这是事实。但父母离异和出生在什么样的家族都是我无法干涉和选择的。幸好母亲的悉心呵护,使我的成长并没有受到负面的影响,只是没有其他孩子那样骑在父亲肩头的美好回忆。所以,当我渐渐长大,可以和父亲交流、相处时我万分珍惜这种迟来的父女亲情,而我的父亲更是同样的心情。但这样的父女情深居然也可以被人拿来当作武器,这种做法不仅极大的伤害了我,也诋毁了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爱。在我的父亲已经撒手人寰、无法出面捍卫父女情感的时候,让我独自面对这样残忍的用心,我的确力不从心,无力反击;但这一切更令我怀念父亲在世时相处的岁月,更令我怀念那些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更让我对父亲的不幸早逝痛彻心扉……
我不相信公众可以轻易被这种无中生有的质疑所蒙骗,如果被告所宣称和追求的“道德”胜利是通过采取这种方式来实现的话,那这也只是对道德的绑架和亵渎。
而诉讼本身更是不应该这样被“娱乐化”的,从本案立案至今,对方一直设法撇开他们任意处分父亲遗产这个行为的本身,还制造了太多的娱乐事件。作为女儿,我们本是因为无奈才起诉的,现在连最珍惜的感情也被人这样随意溅踏。这是在道德上的彻底失败。
二、关于“入土为安”与“家族墓地”之说
父亲离世至今已近三年,我至今仍不能为他下葬,作为长女,我对此事终日焦虑不安,其中的煎熬不言自明,其实这也是我要打这场官司的最主要的缘由之一。因为不打官司,我无法了解父亲的生前好友、同事和徒弟们当中是谁为他建造墓地而捐款,以及捐款数额等细节;这些毕竟也是我们料理父亲后事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我忽略捐款人的好意和捐款用途而自行处理此事,从道义和情感上都是对捐款人的不负责任,想必也不能真正做到让父亲入土为“安”。
然而,被告方把我父亲不能下葬的“责任”推在我身上,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居然还编造了我骗取骨灰证的事情。父亲能否下葬,一定会是我做女儿的责任和义务,这一点不需要任何人提醒。而阻挠我履行此责任和义务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本案的被告。如果我不能避免有人巧立名目、篡改捐款、将捐款挪作他用的话,我今后又怎么面对由此而引发的后果???我不能接受由于我的屈服和软弱而把这些善意的捐款,演变成父亲身后和我们做女儿的糊涂账和人情债。
在庭审中,被告代理律师声称在我父亲去世后侯耀华先生在某陵园修建了家族墓地,为此而支出的款项中包括了上述捐款。先抛开款项的支出是否真实不说,只说建家庭墓地一事都不符合客观事实。事实上,由于家中还有其他长辈,仅凭二伯一个人就能决定爷爷、奶奶墓地的迁移问题吗?我的爷爷和奶奶相继去世后,均被安葬在八宝山革命烈士公墓,享受着部级丧葬待遇。这种家族的荣誉!不是任何一个人的意愿就可以随意改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