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社保减负落实招工补贴 万安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江西吉安网讯(许斌)“养老保险一年减负23.4万元,工伤保险一年减负节约68万元,企业社保补贴一年70多万元。”日前,万安县人社局干部张勇向笔者列出该县企业社保减负清单。该县在积极落实省“80条”、市“26条”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县“18条”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费率等一系列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据了解,该县已将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至19%,将失业保险费率从2%降至1%;并将稳岗补贴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按规定将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用于稳岗补贴。该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60万元公交车补贴;企业工伤、生育保险缴纳比例由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降至60%;人均可节省133元。
同时,该县加大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职介补贴等政策落实力度,全力帮助企业招工稳工。对各类企业招用“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和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获得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允许在6个月内缓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对与工业园区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新招员工,在6个月内组织开展培训的,从就业资金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近2年内毕业的江西高校毕业生在见习企业见习期间,见习企业可享受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职业见习岗位补贴。实行招工补贴政策,对用工规模100人以上且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或年自营出口200万美元以上的园区企业,当年新招用县外劳动力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6个月以上,按照县外200元/人、省外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或中介招工补贴。
该县还出台引进人才用好人才“20条”,执行全面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引进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学科需要和用人单位(企业)急需紧缺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特需领军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生活津贴、科研经费补贴、住房补贴、税收优惠、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社会保险以及编制、职称等方面待遇。同时,设立“引才贡献奖”,对牵线搭桥成功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或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及其他相应层次的人才的用人单位或中介、个人,可一次性获得3-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