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被开出了“死亡证明”
杨先生本是活生生的一个人,却被开出一个“死亡证明”,其分居多年的妻子拿着这个“死亡证明”,把夫妻共有的房产作了抵押,一个杨先生根本不认识的人,从银行贷出了30万元。对此,杨先生实在难以接受,他希望弄清楚这个“死亡证明”到底是哪个部门开出来的。
当事人
活人被开出“死亡证明”
昨日,54岁的杨先生气愤地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约5年前,杨先生和妻子因生活上的一些琐碎事发生矛盾,两人开始处于分居状态。杨先生住在鹿泉老家,妻子带着孩子住在石家庄桥西区西里小区,双方来往也比较少。今年4月份,妻子到法院起诉要离婚,之后又突然撤诉,这让杨先生产生怀疑。于是,杨先生委托律师到石家庄房屋资产权属登记监理中心对他和妻子共有的两套房屋进行了查询,结果发现其中一套房屋竟办理了抵押贷款,从河北银行建中支行贷出了30万元钱。
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妻子竟将共有的一套房屋办理了抵押贷款,难道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时,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吗?带着疑问,杨先生联系到放贷银行希望能给出一个说法,而银行的答复却让杨先生大吃一惊。银行方面告知杨先生,在抵押人和贷款人提供的材料中,有一份“死亡证明”,证明杨先生已经死亡,既然人已经死亡,银行自然不能再要求杨先生到场签字了。
听到这个被证明死亡的消息,杨先生很是生气,自己明明活得好好的,怎么会出现一个死亡证明,他想知道这个证明是什么地方开的,是凭借什么开的?
银行
材料已归档不便透露
记者在杨先生提供的石家庄房屋资产权属登记监理中心盖章的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表复印件上看到,杨先生家西里小区的一套住房,权利人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中支行,抵押人为杨先生的妻子白女士,权利价值为300000元,预定期限为2010年1月12日至2012年1月12日。
昨日上午,记者与杨先生一同来到放贷银行河北银行建中支行(现已更名为河北银行裕兴支行),银行工作人员证实,在抵押人和贷款人提供的贷款材料中,确实有一份“死亡证明”,证明杨先生已经死亡,但至于这个“死亡证明”是什么地方开的,因为材料已经归档,他们不方便透露。而杨先生如果想查阅当时的贷款资料,必须得通过公安、法院等相关政府部门,个人不能查询。
同时,银行的工作人员还告诉杨先生,贷款已经于6月1日还清,房屋抵押也已随之被消除了。针对抵押贷款时,银行都有严格的程序,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手续不齐全,他们是不可能放贷的。如果杨先生有疑问,可以找抵押人和贷款人了解情况。
最后,银行给杨先生提供了贷款人的姓名,可对这个贷款人,杨先生根本就没有听说过,也不认识这样一个人,根本无处寻找。而杨先生的妻子作为抵押人,因为双方隔阂比较大,妻子甚至连他的电话都不接,更不可能给他解释了。
顾虑
个人合法权益无法保护
从银行出来后,杨先生依旧顾虑重重,自己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会被开出一个“死亡证明”呢?这次抵押房屋的贷款是还了,那下次呢?下次会不会还出现类似的情况,妻子拿着“死亡证明”是不是还能任意进行房屋买卖或处理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呢?自己的合法权益又如何才能受到保护呢?
“我现在最想弄明白的就是,这个‘死亡证明’是怎么开出来的,是从哪里开出来的,希望银行能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为我提供开具‘死亡证明’的单位,也希望这个开具‘死亡证明’的单位能就此给我个明确的说法儿。”杨先生说。
律师
银行有义务提供资料
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的马倍战律师说,如果杨先生本人到银行查询与自己有关的资料,那么银行就有义务向其出示“死亡证明”等材料。杨先生只有在知道了是哪个公安机关或是派出所为杨先生出具的死亡证明后,才可以向相应的部门提起行政或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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