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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定金欲签合同 吉安县江南春晓开发商却要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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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47票  浏览1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8年4月19日 12:35

中国江西网吉安讯 记者彭晓华报道:签订购房认定书,也交了购房定金,可到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却要求提高价钱。近日,吉安县的汪先生反映,12月14日,他在位于该县的江西财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南春晓项目部(以下简称“江南春晓项目部”)认购一套商品房,交定金后,却遭遇对方“放鸽子”——以价格算错为由要求提高价钱,否则就拒绝签订购房合同。

购房交定金后遭开发商提价

24日,汪先生告诉记者,12月14日,他在吉安县江南春晓楼盘选购了一套商品房,选房当天,他就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认购书,并支付了1万元购房定金。双方商定房子每平方米的折后价为2588元,总价格为301813元,按揭首付为6万元。之后,开发商业给其开具了缴款审核单。

然而,第二天他去找江南春晓项目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对方却要求再增加2.4万元,否则就不予签合同。汪先生说,随后他多次与对方工作人员沟通协商,但一直未能达成共识,对方一直要求他加钱。他表示,江南春晓项目部这种随意涨价的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他要求对方能履行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

项目部:可按原价售房

随后,记者与汪先生一同来到了江南春晓项目部。该项目部销售部杨经理告诉记者,确实是他们有错在先,将价格报低了,但如果汪先生实在是在不同意加钱,他们也会按原来谈好的价格,与汪先生签订购房合同。

同时,杨经理表示,如果汪先生不愿意要房子,他们愿意按赔偿汪先生定金的一倍来处理此事,退回2万元,两种处理方式可供汪先生选择。最后,汪先生表示回去考虑一下后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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