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为首家民办养老机构落实扶持政策
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吉安县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对规模在20张以上床位的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支持包括:建设用地审批、税费减免、接收捐赠、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利息补贴等。近期,县民政局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为该县第一家经民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养老机构吉安县幸福老年公寓落实了扶持政策,县财政一次性发放补贴资金26.12万元,补贴资金包括建设补贴9万元,运营补贴1.92万元,贷款利息补贴15.2万元(王安华)
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吉安县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对规模在20张以上床位的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支持包括:建设用地审批、税费减免、接收捐赠、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利息补贴等。近期,县民政局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为该县第一家经民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养老机构吉安县幸福老年公寓落实了扶持政策,县财政一次性发放补贴资金26.12万元,补贴资金包括建设补贴9万元,运营补贴1.92万元,贷款利息补贴15.2万元(王安华)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 |
当前平均分:-0.14 (29次打分) | |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 |
当前平均分:-0.88 (32次打分) |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江西吉安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