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出事女婿顶包 吉安县破获一起交通肇事案中案
■刘淑妹
日前,当办案民警说出“手心手背都是肉,另一方受的委屈,你心中难道不愧疚?”这句话时,老人的最后防线被击垮,说出了真正凶手。这个陪女婿来吉安县公安局自首的老人终于停止了撒谎,承认是女婿为儿子交通肇事顶包的事实。至此,吉安县“4.3”致人死亡交通肇事案终于真相大白了。
傍晚时分 老人孩子殒命国道
4月3日傍晚,下着雨,天色开始变暗,家住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的戴某生(67岁)驾驶电动三轮车搭乘刘某姑、谢某宁、谢某智、谢某莲沿105国道由南往北行驶,行驶至105国道凤凰镇殡仪馆路段,由于是上坡路段,电动车车速较慢。此时,易某亮驾驶小轿车由南往北驶来,当时天下雨,车内玻璃起雾,视线不是很好,易某亮不知如何处理玻璃内的雾水,心想反正离县城也不远了,加快点速度。没想到,快速行驶的小轿车在上坡路段撞上前方行驶的三轮车,造成刘某姑、谢某宁死亡,谢某智、谢某莲、戴某生受伤。
4月3日19时23分,吉安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电话,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初步得知:两车相撞,现场到处是血,地面潮湿,三轮车受损严重。一名老人与小孩已无生命迹象,三名伤者已被送往医院,肇事司机已没了踪影。
当晚,“肇事司机”阮某华在其岳父易某鹏的陪同下,到吉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主动认罪 真相并非如此简单
根据阮某华的陈述,当日,妻子的叔叔家“烧清明”,他与叔叔两人一起吃晚饭,吃完饭后驾车回家。由于轿车是借小舅子的,他对车的性能不是很熟悉,加上天又下着雨,在经过105国道凤凰镇殡仪馆路段时,看不清行驶的三轮车,导致两车相撞。
随后,办案民警前往医院找到戴某生,戴某生称自己当日在亲戚家吃晚饭,随后驾驶三轮车回家。发生事故时,自己已脑袋懵了,雨天视线也不好,只看到司机下车逃离了,没看清楚他的模样。民警走访当日目击群众,他们均称没有看到轿车司机。
肇事司机、受害人、现场勘查等均已完备,此案似乎可以划上一个句号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简单。